“房东移民急抛!”“炒股失败,含泪割肉!”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上,这类带着浓浓悲情色彩和诱人低价的房源信息,就像是扔向购房者的“糖衣炮弹”。
很多人以为自己遇到了千载难逢的“捡漏”良机,殊不知,这往往是不法分子精心布下的“索命绳”。
近日,《案件聚焦》就曝光了这样一起令人脊背发凉的套路:一套位于上海徐汇区、市价高昂的155平大户型,竟然挂出了388万的“跳楼价”。买家满心欢喜地准备抄底,记者暗访却发现,这看似美好的“急抛”背后,隐藏着足以让普通人倾家荡产的致命黑洞!
在这起案件中,骗子们把“角色扮演”玩到了极致。他们伪装成资金链断裂、急于变现的可怜人,用远低于市场行情的“白菜价”作为诱饵。
这套路为什么屡试不爽?
因为它精准拿捏了人性的弱点——贪婪与侥幸。
在面对巨大的价格让利时,警惕心往往会被狂欢的冲动所取代。骗子们深谙此道,他们刻意制造紧张气氛,告诉你“还有好几个买家在排队看房”、“今晚不下定明天就没了”。
在这种信息差和心理压迫下,许多购房者为了不错失“良机”,往往会选择跳过必要的调查步骤,仓促间一脚踏入深渊。
从表面上看,这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但往深里挖,这很可能是一桩严重的合同诈骗。
1、民法视角:突破了诚信履约的底线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出卖人就交付标的物负有权利瑕疵担保义务。也就是说,房东必须保证房子在过户时没有任何阻碍交易的隐秘债务。
隐瞒房屋已被设立巨额抵押的事实,直接剥夺了买受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属于典型的欺诈行为。受害者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并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
2、刑法亮剑:这不是普通的赖账
如果这些“房东”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在上海,100万以上即为“数额特别巨大”),等待他们的将不仅是民事赔偿,更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牢狱之灾!
抛开冰冷的法律条文,我们从道德和商业伦理的维度来看看这种行为。
利用他人的信任与困境谋取暴利,是这个时代最廉价的恶。
试想一下,一个普通家庭掏空六个钱包、背上三十年房贷换来的一套安身立命之所,骗子却将其视为摇钱树,不仅卷走房款,还把巨额债务像“定时炸弹”一样留给毫不知情的接盘侠。
这种毫无底线的敛财方式,不仅是对商业道德的公然践踏,更是对社会诚信体系的野蛮摧毁。当一个“急抛”的谎言就能让一个家庭的财富瞬间蒸发,我们必须意识到:在利益面前,没有契约精神的人性,是极度可怕的。
为了让大家看清这类套路的严重性,我们不妨看两个真实发生、且情节高度相似的上海本地判例。这些真实的案例有力证明:在房屋交易中隐瞒抵押事实,绝不是普通的赖账,而是严重的刑事犯罪!
案例一:伪造产调,隐瞒60万抵押,骗走141万首付款(高某某合同诈骗案)
2023年,在上海闵行区,骗子高某某想要出售一套房产。为了把房子卖个好价钱,他向买家胡先生隐瞒了该房屋早已办理了60万元小额抵押贷款的事实。不仅如此,他还伪造了带有防伪水印的虚假不动产登记簿截图,把抵押信息P掉,以此骗取了胡先生的信任。胡先生信以为真,如约支付了141万元首付款。结果到了约定过户的日子,高某某直接人间蒸发。最终,高某某因合同诈骗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案例二:一套抵押房,忽悠7个人,判刑十年(黄某某合同诈骗案)
在上海静安区,被告人黄某某隐瞒了自己名下房屋已被设立抵押贷款、甚至已出售给他人的事实。在根本无力履行过户义务的情况下,他与7名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骗取购房款及定金共计228万余元。这些钱全被他拿去还了个人债务和日常开销。最终,静安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划重点:
这些真实的判决书,都在传递一个明确的信号:法律绝不纵容利用信息不对称去欺骗他人血汗钱的行为!
隐瞒抵押事实出售房屋,一旦查实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比如把钱拿去还债、挥霍而不是解押),就不再是简单的民事纠纷,而是妥妥的合同诈骗罪。只要涉案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起步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这也给所有试图在房产交易里“浑水摸鱼”的人敲响了警钟:伸手必被捉,作恶必严惩!
面对防不胜防的房产套路,我们该如何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钱袋子?这里为大家准备了一份“避坑三连击”:
1、给买房人的忠告:贪字头上一把刀
不信天上掉馅饼:遇到明显低于市场价(比如低于同小区均价20%以上)的房源,第一反应绝对不该是狂喜,而应该是警惕。
死磕“产调”底牌:别嫌麻烦!一定要和房东一起去房产交易中心拉取最新的《不动产登记簿》(俗称拉产调)。这是看穿房屋真面目的“照妖镜”,有没有抵押、有没有查封,一目了然。
资金监管是护身符:绝对不要私自把大额购房款(尤其是首付)直接打给卖家个人账户。务必通过银行或正规机构的资金监管账户进行交易。只有房子顺利过户且无任何产权瑕疵,钱才会打到卖家账上。
2、给中介行业的警示:别做骗子的“神助攻”
中介机构应当勤勉尽责,不能只盯着佣金。对于挂牌价异常、产权状况复杂的房源,中介有义务进行更为严格的背景调查和风险提示。如果为了促成交易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不仅面临高额行政处罚,还可能承担巨额的连带民事赔偿责任。
3、给监管部门的建议:织密法网
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打通房屋权属信息的查询壁垒,探索推行房屋产权状态的“强提示”机制。同时,对于涉房类合同诈骗犯罪,应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提高违法成本,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安居梦。
买房,对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不仅仅是一笔经济交易,更是一份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托付。
我们不能要求每一个购房者都成为火眼金睛的侦探,但我们呼吁一个更加透明、诚信的交易环境。希望每一位读者都能擦亮双眼,守住底线,不给骗子任何可乘之机。
如果你是那位险些踩雷的买家,或者你身边也有人遇到过类似的“急抛”诱惑,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点赞、在看,让更多人看到这篇普法干货,也许你的一次转发,就能挽救一个家庭!
|
上一条:家门口的夺命“狼吻”:2岁女童殒命,养犬自由绝不能凌驾于生命安全之上!
下一条:镜头乱怼惹众怒?公共场所拍摄的“红线”在哪里! |
返回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