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驰”二字,源自《隋书》中隋文帝对名相苏威的赞誉:“舟大者任重,马骏者远驰。”这句话不仅是对能力的肯定,更蕴含着“能者多劳,责任与担当并存”的深刻哲理。
苏威是隋朝杰出的法律与财税专家,他主持修订的《开皇律》奠定了中国古代法典的基础,其确立的刑罚体系与法律格式影响深远,甚至为后世《唐律》《大明律》所沿袭。同时,作为“度支尚书”,他推动的财税改革减轻了民众负担,为“开皇之治”作出重要贡献。
远驰律所以“远驰”为名,既是对苏威专业精神的致敬,也寄托了律所团队“以专业担重任,以责任行远途”的信念。
远驰律所“以财税业务为主线,以传统民商事业务和刑事业务为两翼,三驾马车协同发展”,把传统的“法律务、财税业务、风险控制业务、企业合规业务和企业管理业务”相互融汇,为当事人提供“五位一体”、高品质的综合性服务,将远驰所发展为一家上规模、上档次、具有良好职业声誉和高执业水平的专业性、全球性精品专业服务机构,在实现远驰所任重远驰之发展目标的同时,为社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作出自身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