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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驰微言

家门口的夺命“狼吻”:2岁女童殒命,养犬自由绝不能凌驾于生命安全之上!
发布时间:2026-05-21      点击次数:12

导言

家门口,本该是孩子最安全的玩耍半径。然而,对于河南汝州那个只有2岁的小女孩张某某来说,家门口却成了她生命的终点。一条脱缰的捷克狼犬,一场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的悲剧,留给世人无尽的痛心和深思。

今天,我们不只是在复述一则血淋淋的新闻,更是要以此为镜,从法律、责任和道德的层面,扒一扒那些“视规矩为无物”的养犬乱象。因为,下一个受害者,可能就是我们自己,或是我们最亲近的人。


惨剧回顾:两岁女童的最后一程

让我们先回到那个令人窒息的下午。


2025年3月初,河南汝州的毛某义从小舅子那里得到了一只捷克狼犬。熟悉这个品种的人都知道,这是一种由狼和德国牧羊犬杂交培育出来的猛兽,国内多地将其列为禁养的烈性犬。


毛某义把这只狼犬拴在了自家院墙外的开放式窑洞里。虽然用的是铁链,但窑洞与外界没有任何隔离措施。更要命的是,这条狼犬在此之前已经多次挣脱铁链跑出窑洞。面对如此危险的信号,毛某义每一次都只是把它抓回来重新拴上,未采取任何升级防范的必要措施。


悲剧的种子就这样被草率地埋下。


2025年12月初,毛某义外出跑大车拉货,把喂狗的任务交给了自己84岁的老母亲。12月4日11时许,2岁的张某某路过毛某义家门口。刹那间,狼犬再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挣脱了铁链,将小女孩咬伤并拖回了窑洞。


当84岁的老人回家,看到满脸血肉模糊的小女孩时,她没有呼救,没有报警,仅仅是找来一块布盖在孩子身上,然后转身回了家。


三个小时后,女孩的家人报了警。警察在毛某义家北侧的水泥地西北角找到了已经失去生命体征的小张某某。经鉴定,女孩死于动物撕咬造成的面部、颈部软组织及器官缺损导致的外伤性休克。那条狼犬的呕吐物中,检出的人体组织DNA与小女孩完全吻合。


为了避免再次伤人,这条肇事狼犬随后被警方进行了无公害处理。而它的主人毛某义,最终被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赔偿受害者家属25万元。


法理剖析:为什么是“过失致人死亡”?

很多人看完这个判决可能会问:“一条人命,就换三年实报实销都不到的刑期?狗主人是不是太便宜了?”


这里我们需要科普一下刑法上的逻辑。


在这个案件中,狗主人毛某义并不是主观上想要杀死这个小女孩,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他作为一只具有巨大杀伤力烈性犬的饲养者,负有绝对的、高度的管束义务。


  • 他有预见义务:狼犬多次挣脱铁链,已经展现出极高的危险性。

  • 他有预见能力:作为一个正常的成年人,理应知道烈性犬失控咬人会导致重伤甚至死亡的后果。

  • 他存在重大过失:他没有加固围栏,没有更换锁扣,甚至在离家时将狗交由84岁高龄、毫无控制能力的老人照料。


刑法上的“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毛某义属于典型的“过于自信”——他以为只要拴了铁链就万事大吉,轻信自己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这种对生命的漠视和侥幸心理,直接导致了惨剧的发生,因此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


法院的判决有理有据,并没有因为他是“狗咬死的”就免除其刑责。这本身就是法律对“养犬不作为”的一次重拳出击。


警钟长鸣:类似的血案还在上演!

也许有人觉得,这只是个例。但残酷的现实是,烈性犬伤人的事件屡见不鲜,甚至可以说是“家常便饭”。我们不妨再看几个真实的判例:


案例一:狼狗钻狗笼缝隙,咬死路人,主人被判6年半

在河南另一起案件中,高某饲养了三只大型烈性犬。这些狗曾多次扑倒咬伤路人,但高某从未整改。某天,一只狼狗从狗笼底部的空隙钻出,将路过的一名女子按在地上疯狂撕咬颈部和面部,导致其当场死亡。高某到案后甚至狡辩:“人是被狗咬死的,我没罪!”最终,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案例二:比特犬挣脱铁链,窜入民宅咬死人

在广东揭阳的一起案件中,许某违规饲养了一只极具攻击性的比特犬,仅用自制的简易狗圈和铁链拴在自家门口。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这只比特犬两次挣脱束缚。第二次挣脱后,它直接窜入他人住宅,对被害人疯狂撕咬,导致其抢救无效死亡。许某最终也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案例三:公园内放任烈犬伤人,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在江西的一起案例中,钟某某和王某某在人流密集的公园内违规饲养多只大型烈性犬,且不拴绳、不戴嘴罩。尽管被行政部门多次责令整改,他们依然我行我素。最终,他们饲养的4只烈性犬脱离管控,将一对散步的母女咬伤(分别构成轻伤一级和二级)。检察院认为,他们的行为严重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和八个月。


⚠️划重点:

如果只是在自家院子里没看好,导致邻居死亡,通常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但如果像案例三那样,在公共场合屡教不改,放任烈性犬乱跑,威胁到不特定的人群,就可能构成刑罚更重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深度评论:悲剧背后的三重原罪

汝州这起案件,表面上看是狗咬人,背后却暴露出三个极其严峻的社会问题。


第一,养犬人的“傲慢与偏见”。

很多养大型犬的人有一种迷之自信,总觉得“我家狗不咬人”、“我拴绳子了就没事”。毛某义明知狼犬多次逃脱,却连个结实的笼子都懒得焊,本质上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极度漠视。在他眼里,或许一条铁链的成本,比邻居孩子的安全更重要。这种“只要不出事就是没事”的赌徒心态,是悲剧的根源。


第二,网红犬种的“美丽陷阱”。

现在的社交媒体上,各种“猛犬”、“烈性犬”被包装成酷炫的宠物。捷克狼犬外形帅气、看起来威风凛凛,但很多人忘了,它们骨子里流淌着狼的血液,保留着极强的猎杀本能和不可预测性。普通家庭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空间和专业知识去驯化这种高危动物。把野兽当萌宠,就是在家里埋炸弹。


第三,城乡结合部的“监管盲区”。

这起悲剧发生在农村/城郊的自建房区域。相比城市严格的养犬条例和城管巡查,农村的养犬管理几乎处于真空状态。加上部分老年人安全意识薄弱(如本案中84岁的喂养者),导致这些地区成为了烈性犬伤人的重灾区。


避坑指南: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和孩子?

血淋淋的教训摆在眼前,除了声讨和悲痛,我们更需要拿出切实可行的防范对策。


⚠️给养犬人的“红线警告”:

1、认清禁养名单:别盲目追求所谓的“网红犬”,在当地禁养名单上的烈性犬,坚决不碰。

2、硬件必须拉满:养中大型犬,不能仅靠一根绳子。物理隔离(坚固的院墙、锁死的铁门)、防爆冲项圈、防咬口罩,缺一不可。

3、不把责任推给老幼:老人和小孩没有能力控制大型犬。如果你要出门,要么把狗寄养,要么交给有经验的成年人,绝不能“甩手不管”。


💡给家长的“保命口诀”:

1、绝不让孩子单独靠近狗:无论狗是不是拴着,无论主人怎么说“它不咬人”,都不要让孩子靠近。2岁的孩子完全没有反抗能力,一旦遭遇袭击,就是待宰的羔羊。

2、学会“冻结”反应:告诉孩子,如果遇到陌生的狗靠近,要像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绝对不能尖叫、奔跑(这会激发狗的捕猎本能)。

3、保持安全距离:路过大门敞开、有狗吠声的院落时,一定要第一时间把孩子抱起来,快速通过。


📖给社区与物业的“行动建议”:

1、建立台账:对辖区内的散养犬只,特别是中大型犬,进行登记造册。

2、零容忍排查:发现违规饲养烈性犬、狗绳/狗笼存在安全隐患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直接上报公安部门没收。


结语:文明养犬,是社会良知的底线

在文章的最后,我想说的是: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但这绝不意味着它可以凌驾于人类的生命安全之上。


毛某义的三年缓刑和25万赔偿,换不回那个2岁女孩的生命,也抚平不了受害者家庭的创伤。但这起案件,应该成为悬在所有养犬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养犬是个人的自由,但这份自由是有边界的——这个边界,就是不影响到他人的安全和安宁。希望每一位养犬人都能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莫让“爱犬”变成“恶犬”,莫让侥幸心理酿成无法挽回的终身大错。


你家附近有遛狗不牵绳的现象吗?对于违规养犬,你觉得最有效的方法是什么?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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